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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金融城一期工程住宅楼地面石材及门套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2015-01-27 阅读:560
  1、盐城金融城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盐城金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盐城金融城一期工程7#~9#住宅楼地面石材及门套石材采购项目的投标。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金融城一期7#~9#住宅楼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城南新区,东至戴庄路,西至人民路,北至世纪大道。
  3)工程规模:盐城金融城一期7#~9#住宅楼工程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1.6万㎡,计728户。
  4)工期要求:要求合同工期为2个月,且不得影响金融城一期7#~9#住宅楼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5)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及主要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实行一次招标分批供货;本项目的主要招标为盐城金融城一期7#~9#住宅楼工程的地面石材及门套石材采购、供应等伴随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盐城金融城一期7#~9#楼工程所有户内地面石材及门套石材的加工制造、出厂前的相关检测及试验、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配合安装和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质保期内免费维保等伴随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中的约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石材供应商(含生产厂商及销售代理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任何借口或方式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请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月30日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到盐城金融城建设指挥部小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9、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0515-89916098。
  招标人(公章):盐城金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周铭辉 ,联系电话:0515- 88889986
  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向东60米路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玉娟、朱青
  电话:15861999068、15962085696、0515-68868368
  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5号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北楼5楼5088室(北)
  网址:http://www.jsrhz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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