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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杉湾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2013-03-31 阅读:651

工程名称 杉湾路
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九龙路—开发东路
工程规模 575*22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20080902101 杉湾路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400 2008-10-27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文昌花园西大门以北约100米)
公告发布日期 2008年9月23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8年10月27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8年12月27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8年9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8年9月2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一、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一式两份、同一格式)。单项注册企业请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管理手册; 3、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项目经理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资料。 5、企业安全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6、外地单位需经市建工局备案。 7、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正常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二、项目经理需无在手工程或在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只有一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内的在手工程,近二年做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为:道路、排水工程造价400万元。并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未注明中标项目经理、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须提供项目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核验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三、1、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为潜在投标人。2、本次同时发布公告的2个工程4个标段,同一报名单位不得兼中。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史可法路37号

联系人

孙卉
传真 0514-87341248

电话

0514-87353040
邮编 225002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8年9月27日2008年9月27日,每天上午 90分 至 110分,下午 00分 至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文昌花园西大门以北约100米)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8年9月27日2008年9月27日,每天上午 90分至 110分,下午 00分至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文昌花园西大门以北约100米)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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