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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疗养院疗养病房改造工程

2013-03-31 阅读:531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疗养院疗养病房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疗养院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20-2388939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20-8462011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禺山西路688号
四、招标规模、内容及标段划分:招标规模:装修面积约1800平方米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设计图纸所含全部疗养病房改造工程等内容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总期:90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施工总价大包干形式。
五、本工程投标最高报价值239万元。
六、资金来源:部分财政拨款、部分自筹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的时间和费用:
投标申请人应于2008年10月21日(上午:9:30时~11:30时或下午:14:00时~16:00时)进行投标报名及交纳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费。招标文件购买费200元,图纸购买费500元,二者共计700元。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次投标采用无记名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报名时不须表明身份和相互询问身份,也无须提交任何资料和证明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员也不能询问投标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2.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不含暂定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不含暂定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市建委登记且已取得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登记手续;资格审查时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其它有关本项目招标程序的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报名地点,无记名缴纳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费用,同时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报名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具收费凭证。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报名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2.投标申请人凭收费凭证以及报名费发票于2008年1023日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领取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收费凭证以及报名费发票为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凭据,在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时不能提交该收费凭证以及报名费发票核查者,将失去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在工程现场设置相应标志及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标明的现场地址,按照招标人在工程现场设置的指示标志,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4.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投标申请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所有问题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本工程项目专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申请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以现金转帐等有效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在确认缴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后,将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对于不是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能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逾期未将现金进帐单提交给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部确认收讫的投标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6.投标登记、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当天工作程序及事项:
1)投标登记。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持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收费凭证、报名费发票及交易部开具的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履行投标登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核对相关证明、证件、票据原件。不能提交相关证明、证件、票据等资料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登记。投标人在履行投标登记时,应一并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同时应当携带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原件随时准备接受查验。《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是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设置的资格审查条件自行进行的资格审查,投标人自审不合格的,不予投标登记;资格自审表内容经核实有虚假情况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2)开标。招标人将依法对履行投标登记的全部投标人当众开标。
3)评标、定标。本标的评标方式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开标完成后,对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依次由低至高进行排列,确定前9名由评标委员会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排名前20名中标候选人应当场提供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进行核验,不能当场提供原件核验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中,按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
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均精确到“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分”以下小数的,“分”以下的数值不予计算。若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出现“分”以下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8.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9.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如项目负责人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传真):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panyu.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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