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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装饰工程

2013-03-31 阅读:568

工程名称 审判大厅装饰工程
招标人名称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名称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工农路
工程规模 52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NTS20081001601 审判大厅 公开招标 120 2008-10-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南通市体育会展中心会展馆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日期 2008年10月16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8年12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9年1月3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8年10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8年10月2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南通市工农路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陈娟
传真  

电话

85798600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8年10月22日2008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 90分 至 110分,下午 00分 至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南通市体育会展中心会展馆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8年10月16日2008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 90分至 1130分,下午 140分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本公告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专业公告 本公告 1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装饰工程 已经由 市中级法院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
(1)工程地点 :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内                                
(2)工程规模 :         装饰面积约 520 ㎡                               
(3)计划开、竣工时间 :    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施工总日期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施工图所示的装饰及水电安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9)拟选派的建造师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10)拟选派的建造师2007年度以来获得装饰市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7、请申请人于 2008 年  10 22 9 时至 11 时到 南通市体育会展中心会展馆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及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原件核对同时必须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可直接从www.ntcetc.cn下载),一式两份。所有证书、业绩证明复印件均需与资格预审文件一并装订成册。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按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跃龙南路36号
联系人 : 陈娟           传真:85508795-8006         电话:85798600
  : 226006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08 年 10 16 2008 年 10 月 22  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08年10月16 日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装饰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装饰工程
招 标 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08年10月16日
一、总则
1、鉴于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装饰工程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表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报名投标的项目经理和单位07年以来无不廉洁、不规范操作等不良行为;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拟选派的建造师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1)拟选派的建造师2007年度以来获得装饰市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四、联合体
14、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
五、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2008年10月22日11时前报名时同时提供,迟到的预审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袋上应清楚的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并加盖企业印章。
1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8.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色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8.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下载园地》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9、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2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19.3报名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
19.4企业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19.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报告);
20、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通知和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30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从中选出不少于9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附件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2:工程概况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   有效营业执照                     年检合格
2   企业主项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   建造师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4   企业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必须具备
5   企业类似业绩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
6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1)认定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要求出示原件核验;
附件2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位置:南通市工农路
1.2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
2、工程描述
2.1综述: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4建设工期:60日历天。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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