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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报业大厦改造工程

2013-03-31 阅读:768

1.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任女士
2.招标人地址: 原沈阳报业大厦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杨峰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5.招标项目名称: 原沈阳报业大厦改造工程
6.招标项目地点: 原沈阳报业大厦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10-30 至 2008-12-30
8.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用途: 公建
投标资质等级: 特级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投资额: 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0 平方米
结构类型: 层数: 0 幢数: 0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报名时间: 2008-10-9 9:00:00 至 2008-10-15 16:00:00
12.报名地点: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于 未安排 至 未安排 送达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杨峰 电话: 23517977-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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