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日照市坚持将整治石材加工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深入开展石材加工污染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实现了河水变清、石材加工废水零排放和锯泥的集中清运、集中处置、综合利用,石材加工区域环境面貌得到改善。近期监测数据表明,我市石材加工区域五个控制断面水质改善明显。
为从根本上解决石材加工污染问题,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我市专门印发了《全市石材加工业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多次召开现场会、调度会,全面推进石材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各级环保部门把执法力量向石材业污染治理工作倾斜,督促并配合乡镇开展石材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乡镇采取机关干部包村、包区域责任制的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户户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公安、供电、工商、广播电视等部门对石材治理工作给予了大力配合和支持,切实形成合力抓环保的格局,全市上下打响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石材污染整治战。
严把市场准入关,堵住“入口”。对石材加工业实行限批,收回区县环保部门审批权限,新上石材加工项目一律由市环保局审批;对非自动化流水线的石材加工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新建较大规模的石材加工项目,严格审查其厂址位置、生产工艺和污染措施、投入,确保不产生新的污染。
科学治污,探索石材治理新路子。五莲县石材业户自发成立石材协会,建立治理技术信息共享机制,推广先进治污经验。东港区陈疃镇、南湖镇和五莲县街头镇、洪凝镇四个乡镇建成废水沉淀池2130个,锯泥干化池1030个,废水做到循环利用,实现了石材加工废水零排放。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了锯泥清运公司,与业户签订了清运合同,集中清运锯泥,定点存放。永发集团公司利用锯泥研发新型建材,有效解决了石材加工锯泥带来的环境污染。
严格执法监管,关停违法企业。对环境污染严重、没有治理价值的石材加工企业,不按规定集中堆放固体废弃物、拒不签订清运协议或拒不缴纳排污费的石材加工业户,采取停电、拆除生产设施等措施,坚决予以关闭;对项目选址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令限期搬迁;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偷排偷放的依法予以关停。自开展石材加工污染集中整治以来,全市共关停整顿业户260余家,对3家外排废水严重超标的业户实施了永久关停,关停拆除了19户对未经审批擅自新上的大锯。
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重点监察。市环保局、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全市集中整治石材加工污染工作进行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项执法监察办公室,先后组织30余次明察暗访,依法下达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有关区县政府关停整顿违法排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