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南湖镇召开了石材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动员会议,印发了《南湖镇石材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石材加工业户所在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所有石材加工业主参加了会议。镇长王磊主持会议并强调,各石材加工户要采取有效措施,投入人力、物力,于7月8日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废水循环利用。同时,加强对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废弃物定点排放制度,做到及时清理废泥、废渣,到指定地点填埋。对不能按期改造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废水、废渣、噪声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工商部门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电力部门停电;土地部门收回土地使用证.
东港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参加了会议,指出南湖石材加工业产生的废水,已经影响到周围群众的生活,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污染治理刻不容缓。法律规定,“谁污染,谁治理”,各石材加工业户必须承担起法律规定的责任,立即行动起来,治理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