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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崇武一石材厂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2-04-20 阅读:202
 2021年10月8日16时47分,惠安县崇武镇福建惠安县连*石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工信商务局、总工会和崇武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1.福建惠安县连*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公司),位于惠安县崇武镇镇西工业区;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日;法人代表:曾振*;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统一信用代码:91350521MA2YM9M65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安装石板材、墓碑、石刻品、园林景观及配套产品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销售:石板材、荒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2.连*公司占地面积13300m2,厂区成口字型布局,大门入口右侧的建筑物及中间空地租给朱庆*进行生产,左侧的建筑物为连*公司自行使用。厂区平面图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418083058.jpg


3.莆田牛仔古玉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际经营者为朱庆*和朱少*。2019年7月1日,朱庆*和连*公司签订工厂车间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朱庆*承包连*公司北面车间进行生产经营,既生产连*公司的订单,也自产自销;在对朱庆*调查询问中了解到莆田牛*古玉厂与其客户的资金往来通过其另行注册的“泉州朱家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结算;在对连*公司法人曾振*调查询问中了解到朱庆*在承包连*公司车间时,在保证公司订单的生产要求后也可以自主经营,而且在朱庆*承包车间时有要求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朱庆*告知因为未达到项目准入要求,所以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综上,认定朱庆*经营的莆田牛*古玉厂为独立的经营主体。

 

(二)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发生事故的桥式组合切石机位于连*公司右侧大切车间,桥式组合切石机下方放置一块高约1.5m的石材荒料(荒料底部垫有条石,顶部距离地面约2米),桥式组合切石机锯片直径3米,已从桥式组合切石机上脱落,掉落在地板上,旁边有一摊血迹。大切车间门口有视频监控设备。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10月8日下午,莆田牛*古玉厂员工张庆*独自在大切车间更换桥式组合切石机锯片。根据视频监控显示,张庆*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站在桥式组合切石机下方的石料上(距离地面约2米左右),用手扳动已放置在机台主轴上的新锯片边缘,调整锯片位置。16时48分,锯片脱落压向张庆*,致其跌落到地面。17时,莆田牛*古玉厂员工方建成在大切车间发现张庆*躺在地上,小腿被锯片压住。


(二)应急处置情况


方建成在发现张庆*受伤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莆田牛仔古玉厂经营者朱庆*和朱少*,然后叫来其他工友一起帮忙,将桥式组合切石机锯片搬离;17时13分,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将伤者张庆*送往惠安县医院进行抢救,19时30分左右,惠安县医院医生宣布张庆*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报告情况


1.事故发生时间:10月8日16时48分。

2.崇武镇人民政府于10月8日23时05分接到崇武镇龙西村报告后,立即向惠安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以及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3.惠安县公安局10月8日22时许接到死者家属报警后,立即向惠安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三、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本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张庆*,男,53岁,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东埭村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紧急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2万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费用)。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张庆*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站在2米高处进行桥式组合切石机锯片更换时,未对锯片进行防脱落固定,用手扳动锯片边缘,调整锯片位置,致使锯片脱落,压向张庆*,致其跌落到地面。

 

(二)事故间接原因

1.莆田牛*古玉厂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经营者朱庆*、朱少*对工厂安全生产管理不重视,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每年34万元的费用租用连*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经营,与连*公司法人曾振*口头约定安全生产管理由连*公司负责后就放任不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重缺失。


2.连*公司未建立规章制度和各岗位操作规程、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管理资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在明知朱庆*所经营的莆田牛*古玉厂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将公司厂房租给朱庆*进行生产经营,且未督促莆田牛*古玉厂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福建惠安县连*石材有限公司“10.8”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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