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240万支持南安扶贫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财政局获悉,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17年扶持南安市扶贫资金240万元。
该笔资金将用于四个方面:
一是用于扶持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下同)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林下经济等农村二、三产业等项目补助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资金单户一般不超过5000元。以县为单位,用于该项的资金不低于120万元。
二是用于扶持直接带动3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的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3000-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是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增收项目。
四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