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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市场长期非法处理积液

2015-12-02 阅读:180
 这几年,随着全省五水共治的不断推进,还敢向一些大江大河内乱排污染物质的企业个人基本没有了。但是,一些很少有人关注的偏僻河道,是不是就可以成为那些不法分子的新目标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日前,杭州警方侦破了一起跨区域偷排含毒污水污染环境案件,对6名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今年9月14日凌晨2点多,杭州市公安局大江东分局新湾派出所的几名巡防队员在路上巡逻时,发现了一辆可疑的槽罐车。

  这辆车快速行驶到大江东区新湾街道宏新村仓创线苏绍高速公路下的一处河道边上后,缓缓停了下来。

  接着,车上下来3名男子,对槽罐车的罐体进行了一阵操作,随后,便有不明液体流进路边河道内。

  肯定有问题!巡防队员马上控制住这3名男子,并通知了环保部门。

  果然,经过后续检测,犯罪嫌疑人朱某(男,40岁,萧山人)、杨某(男,35岁,河南人)、张某(男,32岁,河南人)3人向路边小河道内排放的废水,不但重金属锌超过国家相关排放标准3倍以上,还含有毒物质铬等成分。

  经查,朱某、杨某和张某等3人是专门干这个行当的,他们受雇于安徽籍犯罪嫌疑人胡某(男,38岁),长期在下沙、大江东等地从事抽倒泥浆生意。

  这些泥浆,往往含有需要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但他们这伙人并没有资质。

  通常,都是胡某联系生意,朱某开车带路,杨某驾驶槽罐车,而张某负责具体操作倾倒废液,且每次作案,他们都会选择跨区域。

  这4个人,先后被大江东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但是,这些废水是三人从哪里拉来的?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与大江东分局组成的专案组,很快摸清了废液来源。

  原来,之前胡某联系的生意,大部分来自下沙经济开发区的一处石材市场。

  这家石材市场,位于下沙辖区内主要河道月雅河流域。

  从2009年开始,因为不敢直接将石材市场产生的加工废液排放至月雅河河道内,该市场总经理杨某(男,37岁,江山人)、副经理俞某(男、40岁,福建人),在明知胡某没有处理资质的情况下,还找他来接生意,并为胡某在市场收集处置废液提供各种便利。

  双方谈好,经营户直接将废液以每车1300元的价格交由胡某处置,而俞某可以从中收取每车100元的好处费。

  11月18日,杨某和俞某也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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